永葆党的“肌体细胞”健康
来源:贵州日报报刊社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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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和党的活动主体,不合格党员,不仅会严重危害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更会影响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各级党组织要把好“入口”、守住“岔口”、疏通“出口”,永葆党的“肌体细胞”健康。

“严”字当先,把好“入口”。发展党员贵在于精,各级党组织要从严把好党员“入口关”,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将政治审查贯穿于党员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常态化考察入党对象思想动机和政治素质。同时,严格执行好党员发展流程,推行发展党员全过程纪实制度,通过联系人帮带联系、党组织谈心谈话、定期考察生活工作情况、群众测评等方式,察其言、观其行、知其底,全方位、全过程掌握入党对象情况,及时淘汰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对象,确保发展的党员质量过硬、群众信得过、组织用得上。

“常”字贯穿,守住“岔口”。事实证明,党员思想防线一旦松动、行为产生偏差,不仅会造成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空转不到位”,还会造成违纪违法行为乘虚而入,最终抹黑党的形象、损害群众利益。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党员思想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引导党员与时俱进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在学思践悟中把稳思想之舵、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积极完善组织生活会量化评价、群众参与民主评议等监督机制,常态化开展党员监督,引导党员正确看待组织和群众监督,增强以他律促自律的意识,时常对照党中央要求、党规党纪、典型案例,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及时校准思想行动“航标”。

字收尾,疏通“出口”。及时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清除党内害群之马,对于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夯实党的执政基础、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尤为重要。各级党组织要针对不合格党员,细化区分标准,科学施以处理措施,敢于重拳出击,坚持严的标准和实的举措不动摇,严肃处置,坚决清除。同时,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结合党员来源经历、性格特征、实际需要,通过一对一制定措施“帮改”、优秀党员和先进模范人物“帮带”、谈心谈话“引导”等方式,多举措、全方位帮助不合格党员转化提高。

(作者单位:毕节市纳雍县委组织部)

作者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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