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召开新闻通气会
引子渡水库
2024年1—11月
我市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优良天数比率达99.1%
同比上升2.4个百分点
县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99.7%
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
乌江、赤水河等主要河流
出境断面水质优良率100%
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和
在用农村千人以上水源地
水质达标率100%
强化基层监测能力构建
着力推动监测体系建设
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后,在全市相继成立8个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通过推动独立监测能力建设,补充、更换监测设备。截至目前,全市环境监测业务用房总面积达9600余平方米,实验用房基本满足常态化业务需求,各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已具备地表水29项、地下水部分指标、降尘和噪声的监测资质能力。
强化监测要素统筹
精准掌握环境质量状况
毕节地处长江和珠江上游,是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为准确反映河流、湖库、大气、噪声等环境质量,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36个水质自动监测站、21个空气自动监测站、13个噪声自动监测站、20套高空瞭望系统,并实时传输监测数据。同时,按规定频次加强对饮用水源地、地下水、环境空气、噪声、重点企业污染源等开展手工监测,进一步掌握环境质量状况,确保监测数据精准,监测信息有效。
强化监测数智化运用
有效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近年来,全市加强信息技术开发运用,提升智能化监测数据运用分析,建成投运生态环境云平台。集成全市自动监测站、高空瞭望系统、排污单位和较大风险源数据信息等,建立数据模型,在大气污染防治、移动源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排污单位在线监管等方面初步实现污染溯源、预警处置和精准管控。
强化监测数据质量管理
切实保障数据质效
各县(自治县、市、区)建立三级质量管理及质量保证体系,市级实行分片帮扶,有序推动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认真落实“谁出数据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加强企业自行监测监管。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和非现场执法监管,开展专项行动,加强对企业的帮扶指导,不断压实企业自行监测主体责任,切实规范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检测行为,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强化监测队伍培育
有效提升专业技能水准
健全完善环境监测人才“选育管用”机制,加强监测人才队伍培训和干部使用培养,强化专业技能提升,全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生态环境监测队伍。坚持实战化练兵,准确掌握监测技术规则和要求,实现提能增项培育目标。同时,积极开展监测技能演练,将技术规范与现场监测相结合、模拟情景和现场实操相结合,不断提升监测人员实操能力和应急监测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