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减轻中小学生学业负担“八个严禁”
来源:贵州教育发布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3日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学业负担,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14号)等国家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贵州省减轻中小学生学业负担“八个严禁”》。一起来看↓↓↓

贵州省减轻中小学生学业负担

“八个严禁”

一、严禁违规组织集体补课。

不得擅自调整法定放假和返校时间、组织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或考试。确因设置学业水平考试等考点耽误的课时,由相关学校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在学期内节假日或寒暑假按实补足,且不得收取费用。

二、严禁不按课程标准组织教学。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按照课程计划和相关规定组织教学,开齐开足规定课程,不得挤占音乐、体育、美术、劳动、科学等课时。普通高中要科学安排每学年授课科目,确保学生完成所有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学习。课后服务必须严格遵循学生自愿参加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不得随意扩大课后服务费收费范围和超标准收取课后服务费。据实发放课后服务费,不得超范围发放给未实际提供课后服务的无关人员。

三、严禁超范围、超数量征订教材教辅。

进入学校的教材、教辅、读物和各类资源,实行“凡进必审”“凡用必审”,严格落实教辅材料选用自愿征订和“一科一辅”原则,不得选用未列入目录的教材教辅或读物,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读物和各类线上线下资源,不得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推销教材、教辅、读物和平板电脑等各类教具资源。

四、严禁组织学生超时间、超负荷学习。

小学、中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和8:00,妥善安排早到、迟到学生及时入校。课间休息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鼓励各地各校延长至15分钟),午餐午休时间不得少于90分钟。晚上就寝时间,小学生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保障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达到10小时,初中生达到9小时,高中生达到8小时。严格控制学生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每天平均用时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高中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不准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不得要求家长批改作业、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五、严禁挤占体育锻炼时间。

落实体育课刚性要求,开足上好体育与健康课,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义务教育学校鼓励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不少于2小时体育活动时间。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教师不得禁止学生课间下楼到操场活动。

六、严禁违规组织考试与招生。

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义务教育阶段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划定入学片区,任何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不得将各种证书、学科竞赛成绩和各种考级证明作为入学或分班的条件和依据。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不得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不得招收已按规定程序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七、严禁唯分数、唯升学评价学校、教师和学生。

严禁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给学校排名和下达升学指标、给班级排名、给教师排名和奖惩。不得组织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高分学生和升学率。学校要科学运用考试结果,不得以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不得在各类家长群、班级群传播,可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严禁以追求升学率、优秀率、合格率等名义,劝导学习困难学生放弃考试。

八、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开展培训活动。

深化校外培训监管治理,坚决打击“无证”培训、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等行为。严禁校外培训时间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冲突,坚决打击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强化校外培训资金监管,坚决打击培训机构线下私自违规收费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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