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贵州省网信部门行政处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网信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网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贵州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组织起草了《贵州省网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定(征求意见稿)》和《贵州省网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gzsjbzx@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贵阳市南明区西湖路108号贵州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执法监督处,邮编550002,并在信封上注明“贵州省网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9日。
附件:
1.贵州省网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定(征求意见稿)
2.贵州省网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
长按后选择“识别图中二维码” 即可进入下载附件 贵州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