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关于高龄津贴发放对象,凡是户籍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主要由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变动情况和财力状况合理确定,各地标准有所差异。发放周期严格执行按月发放制度,通过“一卡通”账户集中统发,确保津贴及时足额到位。

着眼于让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应享尽享”,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与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建立了高龄津贴跨部门数据比对机制,按季度开展数据比对工作,提前梳理下一季度即将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名单,及时分发至相关县级民政部门,并由基层工作人员主动告知提醒,帮助老年人完成申报手续,确保“即申即享”,也就是当月申报当月即可享受,切实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米”。截至目前,全省领取高龄津贴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103.8万人,今年1—9月全省累计发放高龄津贴5.7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