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案之计到长治之策|黔西南检察系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来源:贵州日报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3日

“我们已经与县残疾人联合会、县公安局等单位建立了数据共享联动机制,每月按时开展数据比对工作,确保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到位。”今年10月,黔西南州安龙县检察院检察官到县民政局回访时,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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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安龙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县综治中心接访。


今年初,安龙县检察院检察官开展普法宣传时,残疾人王某反映,此前领取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停发了。检察官了解后发现,残疾人证到期后,王某由于行动不便、对相关政策了解不够,未能及时更换残疾人证,导致其不符合领取补贴条件。


“两项补贴”是残疾人的重要生活保障。针对相关问题,安龙县检察院开展了深入调查,了解到当地民政、残联、公安等部门之间存在数据壁垒,导致残疾人信息未能及时更新。


建机制、强合力、解难题。安龙县检察院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通过调取“两项补贴”发放情况等数据,设置比对规则,筛选发现相关线索502条,涉及200余名残疾人。同时,向县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与相关单位信息互通,及时更新残疾人信息,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补贴发放范围,并采取措施追回误发的补贴。


在相关部门通力合作下,将查明的符合领取补贴的46名残疾人纳入发放范围,追回误发补贴2万余元。


近年来,黔西南州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格局,坚持着眼源头、防范在先,把预防化解社会矛盾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通过精准“问诊开方”推动矛盾风险源头治理。


一案之计到长治之策的实践在黔西南州还有很多。


近期,得益于贞丰县人民检察院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定的《关于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工作联系协作机制》,当地140名群众顺利讨回务工工资93.58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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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贞丰县检察院检察官深入基层了解民情。


时间回溯到2023年5月,接到贞丰县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移送的农民工讨薪线索后,贞丰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立即组织调查取证。


办案期间,州、县两级检察官多次组织办案人员到被拖欠工资农民所在村委会,帮助他们理清拖欠金额形成登记台账,并现场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欠薪人数及金额核实清楚后,2023年6月至7月,周某英等140人陆续向贞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贞丰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


考虑到涉事企业具有较大发展潜力,暂时因资金周转困难导致拖欠工资,贞丰县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共同研判,确定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解决拖欠工资问题,该企业于2023年底前分两批次陆续支付所欠工资,促成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该案件涉及街道村民46人,金额达48万余元。有关部门及时介入,村民情绪得到疏导,对法律知识有了更深了解,这对维护基层稳定非常重要。”贞丰县双峰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文东说。


既抓末端、治已病,更抓前端、治未病。贞丰县人民检察院持续联合公安、法院、司法行政、人社、住建等部门出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同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建立打击恶意欠薪长效合作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根治欠薪难题。


一个个“急难愁盼”被及时回应,一件件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一条条办案经验成为治理之策,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可见。2023年底,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入选全国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重要部署,黔西南州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黔西南州检察机关将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同改革工作结合起来,持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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