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的“红色家底” | 三级文物:中央红军用的锯齿马刀
来源:贵州日报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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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农红军使用过的锯齿马刀,长 69 厘米、宽6.8厘米、厚0.45厘米。


1935年元月,中央红军长征经过习水县属吼滩时,一红军伤员留下治病,后被国民党联保主任赵选谋杀,将此大刀夺为己有。


1949年后,人民政府将此刀没收,交由民兵赵新台保管,直到移交给省文物征集工作组。此刀形制特别,刀背为锯齿。此种刀非贵州生产,原苏区赤卫队和工农暴动队,多以梭镖、大刀为武器,故此刀应是江西苏区带到贵州习水县境的。


该文物征集于习水县良村吼滩水口塘,现收藏于贵州省博物馆,为馆藏三级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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