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修订通过
来源:贵州日报报刊社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5日

12月3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通过了《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旨在深化大数据发展应用,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建设,加快建设数智贵州。

截屏2025-12-04 18.18.01.png

图片源于网络

《条例》明确提出建设绿色高效的算力高地。坚持存算一体、智算优先,鼓励在贵安数据中心集群建设智算中心,支持已建智算中心扩容升级。提出建立算电协同机制,推动算力设施与电力设施协同规划、联动建设和联合运行。同时,推进算力网络建设,强化算力品牌打造和宣传推介,加强跨区域供需对接。

《条例》要求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明确数据专员,加强本部门数据管理;鼓励企业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在公共数据管理方面,强调省人民政府数据主管部门应当动态编制高频公共数据清单,并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的措施,上级部门应当根据下级部门履行职责的需要,及时、完整回流业务信息系统收集和产生的下级部门的公共数据。此外,鼓励共建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培育数据市场。

《条例》聚焦应用赋能,在促进社会治理转型、生活服务转型方面,推动“一网协同”“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通享”,提升治理效能,普及数字生活智能化;在促进产业升级转型方面,建立数据主管部门统筹、行业主管部门主推的数字化转型推进机制,培育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同时,建立健全应用场景开放机制,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参与应用场景开发、建设和运营。

《条例》明确,大力发展以智算为重点的算力产业,发挥智算中心建设牵引作用,促进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大力发展以建设高质量数据集为重点的数据产业,建设数据标注产业基地;大力发展以行业大模型为重点的人工智能产业,引进人工智能大模型开发和应用服务商;大力发展以数智化为特色的电子信息产业,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对接配套,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上一篇:总台海峡时评丨赖清德妄图抹黑“两制”台湾方案、阻挠两岸交流,必遭民意抛弃!

下一篇:公示中!26件作品拟入选2025年“AI里的贵州”网络优秀作品

视频点播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