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中共贵州省委政法委员会、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精神文明办三部门联合,面向全省广大干部职工,市民朋友,交通参与者发布《贵州省文明交通倡议书》。具体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关系家庭幸福安康,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文明交通是“文明在行动 满意在贵州”活动的重要内容,你我平安,社会平安是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应有之义。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安全带,生命带,前排后排都要戴。牢记“安全带就是生命带”,驾乘车辆时全程规范佩戴,提醒同乘人员杜绝侥幸心理,无论长途短途,前排后排,全员都要佩戴。搭载儿童出行,要根据年龄,身高选择适配的儿童安全座椅并正确使用,减少交通事故伤害。
二、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戴好安全头盔。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时,将安全头盔视为“生命盔”牢牢戴好,驾车人和乘坐人应当正确佩戴经过检验合格,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
三、拒绝酒驾,从我做起。参加任何活动和聚会时,对驾车人员不敬酒,不劝酒;主动提醒,监督饮酒人员不酒驾,不醉驾;主动劝阻,制止酒后驾车行为。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乘坐酒驾车辆,不把车交给饮酒人员驾驶。
四、共同守护学生交通安全。家庭,学校和全社会要携手共筑学生交通安全防线。家长要做遵守交通法规的榜样,引导孩子步行走斑马线,不闯红灯,不在路上嬉戏,不随意横穿乡村道路,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自行车,拒绝乘坐超员车辆。学校要将交通安全纳入日常教育,让孩子从小懂规则,知危险,会避险。全社会都要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共同守护学生交通安全。
五、文明交通,平安同行。主动参与文明交通行动,模范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交通信号灯和交警现场指挥,斑马线前礼让行人,变道提前开启转向灯;自觉摒弃无证驾驶,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违停乱停,飙车炸街,车窗抛物,加塞抢行,开车接打电话,玩手机等不良习惯和违法行为。
六、学法守法,争当示范。倡议每位交通参与者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掌握“知危险,会避险”安全出行常识,共同守护出行平安;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协助指引需要帮助的人过马路,指路,引路。部门单位主动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内部人员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率先垂范,自觉遵规守矩。
文明交通,携手共创。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每一次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头盔,守法文明出行做起,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共育文明新风,努力营造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文明交通环境,共创平安贵州,幸福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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