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记者从贵州省民政厅获悉,近日,省民政厅发布2025年撤销社会组织公告。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对贵州省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协会等19家全省性社会组织予以撤销登记。
自12月8日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上社会组织不得开展除清算以外的任何活动,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一律作废。
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自行政处罚生效之日起,省民政厅将以上社会组织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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