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务服务网运行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近日正式出台并实施。《办法》共三十五条,从制度规范、数据共享、运行保障等方面进行全面明确,旨在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系统联动、提升服务效率,推动贵州政务服务从“数字化”向“智能化”转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和群众带来更加便捷、稳定、透明的网上办事体验。
贵州是最早由省级统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省份,自2015年5月上线以来,持续深化“一网通办”,覆盖全省4338个部门,1834个乡镇,17886个村居,累计200多万事项在贵州政务服务网公布指南、提供申报入口。司法、住房城乡建设、应急、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使用贵州政务服务网开展业务审批。累计打通省内自建业务系统133个,共享政务数据2190类,应用电子证照121类,大量业务通过系统数据共享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大幅提升了政务服务便利度。
《办法》出台标志着贵州政务服务从“数字化”向“智能化”转型迈出关键一步。通过制度创新与技术赋能的深度融合,进一步理顺“平台”与“服务”的关系,压实部门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网上服务;进一步理顺“建网”和“用网”的关系,明确贵州政务服务网应用管理关系,发挥市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作用;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中心和业务部门联动运维能力,保障系统和数据高效共享应用。
同时,《办法》提升了贵州政务服务网作为“一网通办”的地位和作用,提升了网上办事的便利度和稳定性,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了政务服务监测管理效率,体系化保障各类业务规范办理。
《办法》的出台,让“一网通办”实现机制化运行,进一步明确政务服务业务信息化系统与贵州政务服务网的深度融合,提供更加全面的“一网通办”服务,实现更大范围强化数据共享,企业在网上办事时,将进一步扩大数据共享和证照应用范围,减少企业群众表单填写和证照提供负担。将进一步规范政务数据采集校验方式,明确网上办事数据校验需明确告知申请人,让申请人了解网上办事更加具体的申报条件;进一步强化网上办事运维保障,通过完善跨部门信息化运维保障机制,办事群众遇到系统故障时,运维服务响应效率更高效。
上一篇:侗寨不眠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