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矿精开】新《矿产资源法》落地带来重大利好!贵州首宗露天开采战略性矿产资源临时用地获批
来源:贵州日报报刊社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08日

日前,贵州省自然资源厅正式批复同意金沙县沙土镇渝南煤矿二区采掘场项目临时用地申请,这是我省首宗露天开采战略性矿产资源临时用地,标志着贵州矿产用地审批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以高效要素保障服务全省“富矿精开”战略和“大抓产业、大抓项目、大抓招商、大抓经营主体”工作部署。

贵州煤、磷、铝、锰、金等战略性矿产资源禀赋突出,露天开采条件良好,矿产产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此前,因缺乏专项政策,露采矿山项目只能按永久建设用地办理手续,存在审批周期长、用地成本高、落地速度慢等问题,既加重企业负担,也制约产业发展和集体土地高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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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南煤矿露天采场。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后,明确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可开展露采战略性矿产临时用地审批。省自然资源厅抢抓政策机遇,联合省林业局出台配套文件,细化审批流程、办事标准和市县审查规范。坚持生态优先,将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作为审批前置条件,严格落实“边开采、边复垦”要求,从复垦基金、监管流程等方面压实责任,守住土地原貌与质量底线,切实维护村集体和群众合法权益。

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主动下沉服务,工作人员深入矿山、村组宣讲政策、对接需求,推动新政落地见效。5月29日,省自然资源厅正式批复首宗临时使用毕节金沙县沙土镇红旗村集体土地80.0022公顷。相较于传统永久用地模式,该项目不涉及土地征收转用,只需落实群众补偿和土地复垦义务,用地成本大幅降低,每亩成本由原来约20万元降至5万元到7万元,降幅超三分之二。

新政带来实实在在的利好,不仅有效减轻企业经营压力,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还盘活了农村集体土地资源。项目在有序开采的同时,将严格履行生态修复和土地复垦责任,实现矿产开发、生态保护、集体增收、群众受益的多方共赢。

此次首宗用地批复是改革试点的良好开端。省自然资源厅将总结金沙县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审批管理文件并正式印发。通过多渠道加强政策宣传,扩大政策覆盖面,引导更多企业享受改革红利。同时联合工信、生态环境、水利、林业等多部门强化批后协同监管,紧盯开采与复垦进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生态安全底线。

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聚焦“富矿精开”和“四个大抓”工作要求,推动露采临时用地审批规范化、常态化,加快改革举措全域推广,持续优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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