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科学技术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安守海介绍,针对《贵州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中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新规定,相关部门将通过多项措施确保落地,推动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
支持科技成果入黔。贵州在推进省内高校院所成果转化的同时,以场景需求为导向,重点引进省外高校院所、企业的优质科技成果来黔转化,充实本地成果供给。
推动成果开放共享和先使用后付费。贵州针对财政资金资助形成却长期未转化的职务科技成果,科研事业单位需动态筛查超过3年未转化的成果,在省技术交易市场发布并授权企业实施;支持采取“零门槛费+阶段性支付+收入提成”等“先使用后付费”方式,鼓励在成果产生收入后再收费。
省科学技术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安守海
常态化组织供需对接活动。贵州加强科技成果信息汇交管理和公开发布,破解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推动技术需求方与成果拥有方常态化对接,促进精准匹配。
提升中试服务能力。中试是科技成果跨越“死亡之谷”的关键,省科技厅已出台《贵州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管理办法(试行)》,通过支持中试平台建设,加速成果实现“可复制、可扩展”的产品化进程,打通从实验室到产业化的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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